关于报送审核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2690  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关于报送审核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
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处: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校2015年毕业生生源状况和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报送审核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一)审核范围
  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正式学籍的2015年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审核方法
生源审核工作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上进行。登陆http://210.44.16.96:8001使用信息网生源信息采集软件“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
(三)审核步骤
1、生源信息录入
  可根据教务处学信网数据直接调用毕业生的生源信息,也可采用“采集系统”提供的其它方式录入毕业生的生源信息。
2、生源信息比对
  生源信息录入后,利用“生源管理”栏目中“审核/上报”功能对录入的生源信息数据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利用“比对通过原因”功能为该生选择注明相应的系统未自动比对通过原因。
(四)生源审核要求
  1、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要求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院系、专业、班级、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扩展项一、扩展项六、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家庭常用联系电话、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录入物理序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按照教务处学信网中的考生号录入;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
  ●姓名:按照教务处学信网中的姓名录入;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
●民族: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当前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信息,要加大审核验证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毕业生身份证填写
  ●学历:以毕业生拟获取的毕业证书学历为准。
  ●专业:按实际毕业专业填报。
  ●生源所在地:依据现户籍所在地录入,其中入学前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按家庭户籍所在地填报。
  ●学制:按毕业证学制录入。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11年9月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109”)。
●扩展项一: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例如:某学生在招生录取表的第1本第23页第12行,录入格式为:01-023-12,其中01代表招生录取表卷号,023代表招生录取表的页码,12代表招生录取表每页中的行号,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可不填。
  ●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如“2011,维修电工,中级”。
  3、生源信息的补报、修改
  要严格按照生源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资格初审工作,按时报送生源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的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生源审核结束后,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4、生源信息的维护
  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可在“信息网”上维护相关信息。如:毕业生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等。
(五)通过“信息网”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生源审核工作结束后,毕业生基本信息将进入“个人简历”中“个人资料”部分。各院系、研究生处先使用“采集系统”,在“成绩推荐表管理”栏目中填写和维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再使用“数据处理”栏目下“上报就业信息网”的“上报电子简历”功能发布到“信息网”。并告知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其他信息后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2015年我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院系、研究生处在报送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一并报送特困生信息。
  (一)特困生由所在院系、研究生处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济宁医学院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及管理监督办法》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后将特困生信息在采集系统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二)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是山东省人社厅对省内院校、省内生源给予的优惠政策,外省生源不享受该政策,因此要求所报特困毕业生必须是山东省生源
审核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时,须出具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
(三)上报时出现外省生源,造成学校名额减少者,将追究上报人的责任。
三、上报时间
所有信息录入及材料请于11月13日前完成上交。
 
 
附件:1、生源统计模板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特困家庭毕业生名额分配
4、成绩表模板
5、推荐表模板
                  6、代码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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