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卫健系统第一次招聘活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8.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由扬中市卫健委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复审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1号楼104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办法,详细说明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考点设在镇江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