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以及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面向高校招聘优秀人才1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岗位计划需求及赴校园招聘行程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面试双选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教学楼403教室
双选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30-12:00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3:30-16:00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组织现场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要素,通过初试人员进入考核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四、考核
校园招聘行程结束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集中在青岛市即墨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 www.jimo.gov.cn/n28356028/index.html)。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现场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考核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符合多岗位招聘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经考核主管部门同意,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空缺岗位。
五、考察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即墨区人民医院岗位咨询电话:0532-88523839;
即墨区中医医院岗位咨询电话:0532-88552061;
监督电话:0532-885128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