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位于苏州市城东,1994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 5 月实施启动,行政区 划面积 278 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 80 平方公里), 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 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以人为 本、健康优先、分级服务、均衡优质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打造了“一体四翼多支点”的高质量现 代化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同质化发 展。为了进一步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更好地推进卫生健康事 业高质量发展,
2023 年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 23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 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可在江苏卫生人才网 (https://www.jswsrc.com.cn/)、圆才网(https://www.o-hr.com/)、 卫人就业网(https://www.weirenjob.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 国永居证的人员),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 备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基本要求:35 周岁及以下(1987 年 4 月 19 日及 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2 年 4 月 19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 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7 年 4 月 19 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 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30 周岁及以下指 1992 年 4 月 19 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表招聘对象中的“2023 年毕业生”,指 2023 年普 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 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021 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 续、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 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中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方可报考。“专业”的设 置目录参照《江苏省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 录》。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 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 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 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具体 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 清单为依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3 年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 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 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 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 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 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 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 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提 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 http://pmi.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 9:00—2023 年 5 月 7 日 17:00;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线上资格初审,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见《岗位表》)。通 过线上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 报名无效。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 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 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 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日期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同时通 过邮件发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 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 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笔 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成绩可 在报名网站(http://pmi.siphrd.com/)查询。 3.资格复审及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 1:3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 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 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 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的 40%与面试成绩的 60% 相加,得出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 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总成绩可在报名网站 (http://pmi.siphrd.com/)查询。 4、体检 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 岗位拟招聘人数,按 1:1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 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 用。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 7 个 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 缺时,视情况递补。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 报园区卫健委审核备案。如递补,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 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 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 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0817。
六、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685612,66685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