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配备校医,教育部回复

信息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61  时间:2023-12-01 点击数:
近日,教育部在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689号建议,即“关于为中小学配备校医的建议”。教育部回复,配齐配强校医对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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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指出,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健康第一”理念树立、政策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环境与条件改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设立校医务室或卫生室,配备合格的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
  教育部提到,近年来,教育部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中小学培训力度,努力提升现有中小学专兼职校医队伍水平。2022年,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2030年要求达到90%。此外,教育部会同多部门不断完善中小学校医职称晋升制度,提高校医待遇。制定政策,吸引社区医生走进校园。
  教育部强调,以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建成全国健康学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进入到大中小学,依据医联体建设相关规定,将社区医院、校医院等医疗机构统筹纳入一并考虑,提升中小学校医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下一步,教育部将多部门联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和探索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新路径,加大中小学校医队伍配备力度,加强中小学校医院(卫生室)建设,为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