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济宁医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部署安排,决定举办第二届济宁医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就业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组设本科生组,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大三、大四、大五)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校赛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围绕主题赛事广泛开展各类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校园招聘、职业体验等活动,欢迎申请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参观体验。
大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复赛和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学院初赛(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学院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规模按照在校生人数的3%(即≥30项/1000人)进行核算,各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学院专家评审小组(专家需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评审标准(见附件1、2)组织初赛,排名后推荐选手(按照本学院实际参赛人数的1%)参加校级复赛。各学院可评选院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总数≤50%的参赛人数),经学校审核后统一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二)校级复赛(12月初)
校级复赛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并进行作品评审工作,确定校级决赛入围作品名单。
(三)校级决赛(12月上旬)
校级决赛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完成校决赛选拔后,按照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山东省省赛。
(一)参赛选手须为济宁医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选手须以个人形式参赛,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每位选手的指导教师仅限1名。
(二)参赛选手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一)选手奖项。根据作品提交数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按“第二课堂成绩单”赋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完成决赛选拔后,按照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山东省省赛。
(二)优秀指导教师。为获奖选手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班级群、公众号、网站等多元化宣传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推广宣传,营造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在学生评奖评优时,获奖选手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同期活动。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同期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专场招聘、职业体验等活动。
(四)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结合大赛要求,负责对参赛选手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形成推荐排序,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请于11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院初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初赛所有选手信息),并按赛道提交推荐参加校赛复赛选手的材料(命名格式:赛道名称+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材料名称)。
2.请于12月5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学院初赛及开展同期活动佐证材料: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初赛通讯发布及开展同期活动一览表(附件4)、学院初赛评审小组名单(见附件5)。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