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政策理解及要求见《2026年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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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附件2中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下载填写《2026年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现场资格审查程序和安排等具体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十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高层次人才招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要形成有效竞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