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2021年春季校园招聘的通知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0名。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考。
(六)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2020年国(境)内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相应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1月12日(含)之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计划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形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运动场;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有效期内)、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或解约函。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无业人员或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样式)。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等。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的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10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
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等额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校园招聘后在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及本院实际执行。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网址:http://www.ytsjsws.cn/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咨询电话:0535-7288725
附件1: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2021年春季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2021年4月15日